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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关于印发《宜秀区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7-05 08:17:11   浏览次数:1832
 
 
 
 
宜秀食安委 [2012]11号
 
关于印发《宜秀区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宜秀区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1、《宜秀区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2、《安庆市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工作市辖区目标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抄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各位副主任     
抄送:区民生办,各具体监管部门
 
 
 
 
 
 
 
 宜秀区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安庆市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巩固近几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宜秀区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体思路
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厘清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提高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能力和整体监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食品产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我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指标
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工作指标由综合部分、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生猪屠宰环节等5部分组成,分别由卫生、农业、质监、工商、工信委等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综合部分:由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1、加强食品安全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工作。
2、组织实施省、市、区政府及其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各项指令性工作任务。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4、建立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和汇总工作,充分利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食品安全专栏进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交流。
6、组织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食品的联合检查工作。
7、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二)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由区农业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委员会)
1、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按照农业部农业厅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及涉农居委会都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3、制定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规模企业和养殖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4、按照农业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送检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督查,组织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产品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三)食品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宜秀分局)
1、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基本信息档案,掌握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2、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抽查等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对其产品的主体责任。
3、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和要求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加大获证企业的事后监管、无证生产查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举办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班,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制意识。
5、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食品、重点区域、节日食品以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四)食品流通环节:由区工商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1、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2、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质量监管。
3、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
4、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工作。
5、认真把好流通环节准入关,严格依法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6、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其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工商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生猪屠宰环节:由商务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工信委)
1、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
2、规范生猪屠宰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强化监督检查,使城乡定点屠宰率继续保持在100%和95%以上水平,确保猪肉食品消费安全。
三、工作步骤
 2012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1、 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
2、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0月):按照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组织开展本部门工作。
3、考核阶段(2012年11月):区食安委按《安庆市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工作市辖区目标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分别组织对市质监宜秀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工信委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考核评分后上报。
 4、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各部门对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与总结工作,提出下一年度工作意见和建议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综合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食品放心工程是市委、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全面整治,深入推进,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制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食品企业行为。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各相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督促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注重密切配合,严格依法行政。要充分运用执法职能和手段,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给群众带来的危害;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开展食品打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案件必须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食品放心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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